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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雪大旅社七個人如何不死 文長慎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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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3-14 22:05:23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白雪大旅社七個人如何不死之一 文�圖 林金宏

【前言】
民國 98 年 3 月 2 日 ,台北市太原路深夜,四周一片寂靜,只有旅社櫃台的服務生躺在躺椅上,不是很專心的看著櫃台上的電視,睡意越來越濃。在 101 號房的清潔工,也拖著疲累的身軀躺在床上,心裡正高興著終於完成一天的工作,活著真好,能睡著更好。
誰也沒想到,凌晨 2 點多,「鈴」、「鈴」的警報聲劃破了寂靜的黑夜,聲音大到嚇人,卻喚不醒漠視的人。
警報之後,只有 103 號房的客人立刻開門詢問正從廚房查看回來的服務生:「發生什麼事?」
同時 101 號房的清潔工也離開房間來到現場查看。
服務生再看看櫃台外的走道,沒有異狀。
卻聽到 103 號房的客人說:發現 106 號房冒煙。服務生也看到了,煙就像鬼魅一樣,無聲無息就突然出現,同時帶來無比可怕的感覺,服務生立刻撥打 2 次 119 ,但電話不通,濃煙剎那瀰漫走道,服務生、清潔工及 103 號房客來不及叫人,也無暇搶救,因為煙來得太快、太急,只好穿著睡衣沒穿鞋,抓起皮包及手機,就向下衝,逃離火場並通知 119 。
消防隊趕抵現場時,建築物後側火勢已經非常猛烈, 2 樓樓梯口也是火紅一片,雖然整個救災從凌晨 2 時 42 分接到報案、 3 時 11 分撲滅,全程僅 29 分鐘。救災沒有任何延誤,報案沒有任何遲疑,卻造成台北市近 15 年來最嚴重的死亡火災 -- 白雪大旅社火災,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,實在值得研究。
當天旅館內共有 24 人, 8 人死亡、 6 人自行逃離火場、 10 人被雲梯車救下(頂樓 6 人、 4 樓 2 人、 3 樓 2 人)。死者分別是住在 111 、 200 、 202 、 203 及 555 號房, 311 號房客跳樓,後來送醫不治。起火建築物是 1 棟 4 層樓,頂樓部分加蓋之加強磚造建築物, 1 樓是商店, 2 、 3 、 4 樓及頂樓加蓋部分為白雪大旅社。(圖 1 )

圖1 白雪大旅社外觀
起火點是位在 2 樓之 106 號房,火災被發現時,僅從門縫看到一些煙,且 106 號房的房門是關的,火勢卻在撥打 2 次 119 電話不通後,濃煙就籠罩整個 2 樓走道。濃煙會如此迅速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,就是白雪大旅社 106 房間與走道之上下方隔間是木頭(圖 2 ),木頭有縫隙,空氣容易對流,所以煙也會迅速擴散,再加上房間內天花板下方有氣窗,火煙又多一個擴散之路徑。後來服務生有將 106 號房的門打開,更加速空氣對流,也因為起火點在 106 號房,所以火勢來得特別快(其他房間與走道之隔間都是磚牆),共有 3 個擴散路徑,「門」、「牆」及「氣窗」,火勢得到空氣之助力,一發不可收拾,火勢擴大之後,就沿著室內直通樓梯向上竄燒。

圖2:隔間是木頭,木頭有縫隙,空氣容易對流,所以煙也會迅速擴散


圖3:白雪2樓平面圖


在 2 樓(起火層)總共有 6 個房間,起火的 106 號房燒的面目全非是意料中事,但有沒有未受火波及之房間?會是哪幾間?哪裡才是我們可以避難的處所?
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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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雪大旅社七個人如何不死之二 文�圖 林金宏

【前言】
【二】首先,先看靠起火點最近之 105 號房。(圖 1 、 2 )
從 105 號房內部那張相片中,可以看出當時門是關的,因為門板之側面還維持原來之顏色,未受火勢波及,且依服務生說明,當天 105 號房並未住人,更可以佐證當時房門是關的,所以房間僅受煙燻,並未明顯燒毀。但因 105 緊鄰起火處 106 號房,當時濃煙勢必很大,房間才會燻黑的如此嚴重,絕對不適合停留。

圖1

圖2
接下來看看 103 號房。(圖 3 、 4 )
103 號房燒毀的情況,遠比 105 號房嚴重,房間不僅煙燻嚴重,還有燒毀之痕跡。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形,距離起火處越遠,反而燒毀越嚴重?因為 103 號房的房客在火災發生時,立刻開門察看,也在第一時間逃離火場,所以房門處於開啟狀態,這也是 103 號房會燒的比較嚴重之主因。但 103 號房距離起火處也算近,又無面對馬路之窗戶,也不適合作為臨時避難之處所。

圖3

4

再來討論 102 號房。(圖 5 、 6 )
102 號房除了房門有燒毀之痕跡,房間內幾乎完全沒事。從門的側邊顏色可以發現跟 105 號房一樣,當時門是關的,且距離火點較遠,又位於角落,空氣不易對流,火勢就不易蔓延,是一個可以選擇的避難處。

5

6
101 號房(圖 7 、 8 )跟 102 號房的情形類似,門是關的,所以房內一樣沒事,唯一差別是 101 號房當時有住人,而該清潔工逃離火場時,有順手將房門關上,確實發揮了阻擋火勢的效果。

7

8
111 號房則有部分煙燻,但煙層集中在上方,所以房間之床單還是雪白。依白雪大旅社之建築格局, 111 號房位於角落,是最不容易被火勢波及之房間,再加上房間後側有安全梯,這是一個最安全的房間。唯一需要考慮的是房間的門是塑膠材質,完全沒有阻擋火勢之效用,這種門關起來是沒有用的,所以在相片中可以看到,房間都沒燃燒痕跡,門已融化了。(圖 9 、 10 )

圖9

圖10
白雪 2 樓所有房間的受損情形,詳如下圖。(圖 11 )

圖11
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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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雪大旅社七個人如何不死之三 文�圖 林金宏

【前言】
在白雪大旅社發生火災時, 2 樓共有 4 人,沒有人選擇「避難」,全部採取「逃生」,其中聽到警報器就立刻察看的 3 人,順利逃離火場。唯一死者就是住在有 2 個出口,不易被火勢波及的 111 號房,他沒有採取避難或從安全梯離開,卻選擇衝出房間,最後死在 2 樓樓梯口。(圖 1 )這是在白雪火災中,第一個可以不用喪命的人。

圖1
火災發生後,火勢從 2 樓沿樓梯竄燒至 3 樓, 3 樓總共有 11 個房間,哪幾個房間會燃燒嚴重?哪幾個房間燃燒較輕微或沒燒?從燃燒理論,可以預測 200 、 206 、 207 絕對是最危險的房間,因為正位於火災蔓延路徑上,而 208 是相對較安全之房間。其中 222 號房理論上不應該燒的如此嚴重,所以在下面的解說中我們將特別探討。(圖 2 )

圖2
200 號房是最危險的房間,直接面對 2 樓上來的火煙,再加上房間的隔間是用木板,所以屋內幾乎全毀,住這個房間的人,沒有即時逃生,只有坐以待斃。(圖 3 、 4 )

圖3

4
緊鄰 200 號房是 207 號房,受到火煙波及,嚴重燒毀也是意料中事,只是當天很幸運, 207 號房並未住人,如果房客又無第一時間逃離火場,一定又要增添亡魂。(圖 5 、 6 )

5

6
接下來看看 210 號房。
從門板側面可以發現火災時, 210 號房房門也處於關閉狀態,再加上位於角落,空氣不易對流,所以房間僅受些微煙燻,看起來是一個可以選擇臨時避難之處所。(圖 7 、 8 )

7

8
206 號房的情況又是如何?
在前文中已經提到, 206 號房也是一個非常危險的房間,因為火勢發展是四面八方,而樓梯上來的火勢,在 206 號房前是沒有任何阻擋,所以火勢會長驅直入,跟 2 樓 105 號房之情形非常雷同,絕對不適合逗留。(圖 9 、 10 )

圖9

圖10
209 號房是一個位在角落的房間,從相片中可以發現當時 209 號房的房門是關的,跟 210 號房一樣,且相對於 210 號房, 209 號房距離樓梯比較近,也就是較接近火源,卻完全沒有損傷,連煙燻也沒有,為什麼會如此?這牽涉到一個非常重要的燃燒特性,就是「火不會轉彎」。對 210 號房而言,它是直接面對火災的主力部隊,必須正面交鋒,自然損傷較為慘重。而 209 號房只是面對火災的側翼,且 209 號房的房門還有一點內縮,又多了一份屏障,火勢要燒進 209 號房必須轉一個彎,以當天的起火點而言, 209 號房會比 210 號房安全,唯一需要考慮的是有無出口。(圖 11 、 12 )

圖11

圖12
(待續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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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雪大旅社七個人如何不死之四 文�圖 林金宏

【前言】
火災當天 209號房 有一個房客,他利用浴室窗戶逃到戶外。經過現場勘查,非常佩服這位房客之能耐,因為 209 號房對外之出口,只有浴室一個窗戶,大小約 50x 70 公分 ,窗戶位置高不易攀爬(圖 1 、 2 、 3 、 4 ),且窗戶外面就是一堵牆,窗戶與牆之間距不會超過 60 公分 ,爬出窗戶後,還有一個挑戰就是窗戶與牆之上緣大概還有 150 公分 之距離,要在這麼狹隘之空間向上攀爬至隔壁屋頂平台,一定要有過人之技巧,但 209 房房客做到了,他先墊椅子在浴缸,踩在椅背上,爬到戶外,再設法爬至隔壁屋頂平台,他向世人證明了,火場雖然處處是危機,但也處處是生機。

圖1

圖2


圖3


圖4

205 號房雖然緊鄰 206 號房,但因 205 號房門開啟在火必須轉彎才能波及的路徑上,所以 205 號房跟 209 號房的情形非常類似,完全沒燒,僅受煙燻。(圖 5 、 6 )

圖5

圖6

接下來談距離火源較遠之房間。 202 號房跟 203 號房比較, 202 號房也是必須與祝融正面交鋒的房間,也更接近火點,但是從門側一樣可以發現, 202 號房當時是關的,房內幾乎沒有損傷, 203 號房門是開的,房內就飽受煙燻。在這兩個房間都有直接面向太原路的窗戶,如果發現火災時已經是高溫、濃煙,不建議逃出房外,應關門選擇從窗戶逃生。但很不幸,火災時這 2 個房間都有住人, 2 個人都選擇開房門逃生,結果 1 個死在樓梯口, 1 個死在 333 號房。(圖 7 、 8 、 9 、 10 )

圖7

8

9

10
208 號房跟前文預測一樣,完全沒事。有 4 個很重要的原因是「位於角落,空氣不易對流」、「距離火點最遠」、「火不會轉彎」及「關門」,這個房間絕對是一個可以選擇的臨時避難地點。(圖 11 、 12 )

11

12
再看同樣是角落的 220 號房。
220 號房內部有煙燻之痕跡,門框嚴重碳化,門口天花板也有部分燒毀剝落的痕跡,相較於 202 、 203 號房, 220 號房算是受損較嚴重之房間,而當天 220 號房內有 1 對情侶,並未像 202 、 203 號房的房客一樣貿然逃生,而是正確的選擇待在房間內避難,後來被消防隊用雲梯車從窗戶順利救出。
這個成功的個案,代表一個非常重要的訊息,就是「逃生」不是火場應變的唯一選擇,「避難」有時候反而是更安全的策略,一念之差,生死之別。(圖 13 、 14 )

13

14


《待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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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雪大旅社七個人如何不死之五 文�圖 林金宏

在整個 3 樓大部分房間的火流,都能合理解釋,但 222 號房全毀,是一個非常詭異的狀況。我花了很多時間,再三研判,並對照位於相同位置,不同樓層的 111 及 333 號房都只有煙燻,實在找不出 222 號房為何會全毀的合理解釋。所以我又重返火場,也找到一些解開疑團的蛛絲馬跡,但我們不談火災原因,且因 222 號房不是我們要選擇的避難房間,對整個避難逃生的觀念不會產生影響,相關疑團就留給檢調單位去傷腦筋。
綜上所述, 3 樓火災時共有 8 人, 2 人選擇「避難」( 220 號房), 3 人採取「逃生」( 202 、 203 、 209 號房), 3 人來不及逃生及避難( 200 號房)。(圖 1 )

圖1 白雪3樓房客避難逃生圖

4 樓火災時共有 10 人, 8 人選擇「避難」( 330 、 306 、 312 號房), 1 人採取「逃生」( 301 號房), 1 人選擇跳樓( 311 號房)。(圖 2 )

圖2 白雪4樓房客避難逃生動線圖

整個 4 樓火災時之延燒情況,可以透過 2 、 3 樓之分析,同理類推,受損較嚴重之房間會在 318 、 317 及 306 ,不易受到火勢波及之房間同樣是位在角落之 311 、 313 、 330 。(圖 3 )

圖3 白雪4樓燃燒情形平面圖

301 、 302 號房當天沒有住人,棉被、床單都未使用,也因當時的房門都是關的,所以房間完全沒事,再加上不是位於起火層,受損之情況就更輕微,這更說明非起火層之住戶遭遇火災時,「避難」絕對是可以考量之應變對策。 317 、 318 、 306 、 307 這 4 個房間剛好位於火災之主要蔓延路徑上,所以房間受損較為嚴重。

圖4

311 房是最佳之避難房間,從圖 4 中也可以發現 311 號房沒有任何損傷。 312 號房受到部分煙燻,應該是消防隊做搜救時,將房門打開,導致部分濃煙進入所致,不是火災初期之燃燒痕跡。而 311 及 312 房均經過消防隊之搜索,何故 311 房沒有任何煙燻之痕跡,而 312 房有煙燻痕跡?很重要的一個差異是 311 房有對外之窗戶,所以濃煙會飄散,不會蓄積。剩下 3 個房間之燃燒情形,請自行比對相關位置,可以發現沒有受損是合理的現象。
在 4 樓非常值得一提的是,火災發生時, 301 、 306 、 311 、 317 的房客都在聽到警報聲後跑出來查看,看到樓梯口有白煙,根據 312 的房客所述,當她跑回房間拿東西再度離開房間時,不到 1 分鐘時間,煙已經從白煙變成滾滾黑煙,她就跟 317 號的房客一起向上跑,跑上 4 樓屋頂平台還碰到 306 號房的一家 4 口。當時她有看到 301 號房客往下跑,且發現沒有看到 311 號的房客。
在 4 樓,往下跑的 301 號房客全身而退,往上跑的 6 個人後來都被消防隊用雲梯救下,在 4 樓每一個人都活著離開,只有 311 的房客既不逃生,也無避難,卻選擇最不智的跳樓,最後送醫不治。看看 311 號房(圖 4 )的房間幾乎沒燒,當時他不要跳樓,一定不會死,因為後來 330 號房有 2 個房客跑到 311 號避難,最後也被消防隊用雲梯車順利救下來,再度證明很多火場的不幸事件,結果是可以改變的。
5 樓火災時, 500 號房有 1 房客,不知何故跌倒,在房門口留下一灘殷紅的血跡,不幸往生。 500 號房不管選擇逃生或避難都沒有道理喪命,因房內沒有燃燒的痕跡,房內雖有部分煙燻,但房間內前後均有出口,只要正確簡單的應變,這個不幸就不會發生。(圖 5 、 6 )

圖5 白雪4樓頂房客避難圖

圖6

在敘述所有房間之燃燒狀況及各樓層避難逃生情形後,我們可以發現有人向下跑,順利逃生( 103 、 301 號房客、 101 號房清潔工及櫃臺服務生);有人向上跑,順利獲救( 306 、 312 、 317 號房客);有人向下跑,卻死在樓梯口( 202 號房客死在 2 樓向下之樓梯口);有人向上跑,也死了( 203 號房客死在 333 號房);有人沒跑,全身而退( 220 號房客);有人沒跑,卻死在房間( 200 號房客)。火災發生時,到底該不該跑?該如何跑?我想這是大部分人面對火災時,心中最大的難題。尤其白雪的案例中,我們可以發現跑也死,不跑也死,到底應該如何判斷?
《待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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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雪大旅社七個人如何不死之六 文/圖 林金宏

要回答這個問題其實不容易,但並非無解題,解題三大原則如下(圖1)

(圖1)

「事前充分準備」:
這是火場應變的基礎,也是最易被忽略的部分。很多人最後命喪火場,都是因為事先沒有充分準備,等到遭遇火災時,剎那間慌了手腳,無法選擇正確的避難逃生路徑來保護自己,就像國內論情西餐廳火災,大樓內有4座安全梯,卻因業者隔間堵住其中3座安全梯,變成單一出口,現場用餐的人也都沒有注意,如此的習慣,自然容易在火場中遭遇危險。

想要從火場中「活著離開」,一定要事前做好下列準備工作:
一、觀察有無2個出口(含房間內及建築物主體)。
二、觀察何處是最佳避難場所。
三、觀察不同地點起火時,最佳之避難逃生路徑。
四、觀察屋內的隔間裝潢材質。
在白雪的案例中,我們可以發現除了過去常講的2個出口外,室內的裝潢材質,在火災中也扮演非常關鍵的角色,200號房及106號房會燒得如此嚴重及迅速,就是因為用木板裝潢所致。
「及早察覺火災」
掌握了事前充分準備的資訊後,接下來就是要「及早察覺火災」。在白雪這個案例中,301號房的客人要往下逃離火場,勢必都要經過200號房,而301號房間的客人都能跑到樓下,沒有道理200號房的人跑不出去,唯一的合理解釋就是發現火警太晚,想要跑已經來不及了,無法逃生,又不知如何避難。
再從火災發生經過的敘述中,可以發現火災發生時,火警警報器有動作,沒多久就濃煙密佈。當時在2樓101、103號的房客,聽到警報聲後,立刻很機警的開門察看,一看苗頭不對,立刻逃至樓下。而同樣住在2樓的111號房的客人,最後會陳屍在2樓往3樓的樓梯口,應該也是沒有立刻逃生,等到錯誤時機,才想強渡關山所致。
火災會隨著時間而迅速成長擴大,越晚發現火災,存活機率越低,尤其火災經歷閃燃階段之後,就會進入最盛期,此時就算有再好的應變技巧,大概都已無力回天。
「正確迅速應變」
具備了前述兩項條件後,剩下的生死關鍵就是「正確迅速應變」。
「正確迅速應變」是活著離開的最後一道防線,在白雪火災發現後,很快就濃煙竄出,此時如何鎮定判斷火煙可能造成的影響,並採取正確的措施,就是生與死之差別。
火災後,訪視當天的清潔工,她說:「我有心臟病10多年了,當時很驚恐,很多事記不清楚了。」這簡短的一句話,道盡了人們面對火災時的寫照--驚恐、失憶,因為那種生死存亡的時刻,一步錯就全盤皆輸,害怕絕對是正常的反應。但害怕解決不了問題,害怕並不能協助我們躲開死亡的威脅,只有熟記火場的正確應變程序,每天起床就腦中思考一次下列「火場避難逃生流程圖」(圖2),才能讓我們克服害怕,突破困境,進而「活著離開」。


(圖2)
這個避難流程圖跟以前所主張的「避難逃生流程圖」(圖3)看起來完全不一樣,而且複雜很多,其實原理、原則都相同,就是能逃就逃,不能逃就避難。過去那個「避難逃生流程圖」是基礎,現在這個「避難逃生流程圖」是應用,加入了事前準備的要項,並將狀況作更細緻的分析,讓大家對不同的狀況,有更進一步的瞭解及判斷依據。

(圖3)

這個圖中,第一個步驟是「勘查避難逃生動線」是屬於事前準備的部分,也就是事先思考火災發生時,在不同的起火點,能夠選擇的避難逃生動線。
第2個步驟是「2個出口」,也是事前準備,包括所處房間及建築物主體有無2個出口,這是火場能否「活著離開」,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。過去防火教育只強調火場逃生,不重視避難,所以都著重在建築物主體有無2個不同方向出口,但是火災時,我們可能不是在建築物的走道或大廳,是在建築物的房間內,我們不一定有機會能逃離所處房間,此時是否要選擇在房間避難或冒險突圍的關鍵,就是房間內有無第2出口。如果房間內有夠大的窗戶,又無鐵窗阻隔,且窗戶可以直接面向大馬路呼救,或許選擇在房間內避難會安全一點。換言之,「2個出口」的重點,係指火災發生時,我們所處的地點有無「2個出口」,不是單只建築物而言。





《待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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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雪大旅社七個人如何不死之七 文/圖 林金宏

現在就讓我們以圖 1來分析白雪大旅社的火災。我們不談易燃材料裝潢、單一出口這些大家都能倒背如流的缺失,因為那是屬於預防層面要解決的問題。我們要談應變,火災發生時,我們不可能將那些易燃材料裝潢變成不燃材料,也不可能多變出一個出口,只能在現況下,化腐朽為神奇,培養大家的能力,知道何種情況該選擇「避難」,何種情況該選擇「逃生」,才能活著離開。

(圖1)


(圖2)


首先談死最多人的 200 號房。
依照圖 1及解題三大原則(圖2),首先必須勘查逃生路線,可以發現 200 號房雖然有窗戶,但窗戶被鐵窗封死(圖 3),所以房間內沒有第 2 個逃生出口,再加上建築物只有 1 個室內直通樓通,也無第 2 個出口,所有應變要選的是圖1左邊橘色的原則。

(圖3)


再看看房間之裝潢材質,可以發現室內裝潢大都是磚牆隔間,惟 200 號房是木板隔間。瞭解了基礎資料之後,接下來就要進入逃生避難流程圖中「及早察覺火警」的步驟。
由於居住在 200 號房的人均已罹難,已經無從查證當他們發現火災時之火勢狀況,但應該不會是無煙不燙之情形,如果當時是無煙不燙,他們就可以利用樓梯直接逃至地面。也就是說當我們得知火災時,周遭是不燙無煙,就應該迅速的從事前觀察的主要逃生路徑離開火場。
事前勘查逃生路線是一個火場逃生非常重要的步驟,或許有人會問,萬一我沒有事先勘查逃生路線,怎麼辦?答案是:你死亡的機率就會大增,該做不做就是不應該,就像學生到了學校才想到今天要考試,卻都沒事前讀書,這時候考差的機率就很高,而亡羊補牢之策,就是臨時抱佛腳。想要臨時抱佛腳,還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要知道佛腳在哪裡,什麼是佛腳。
但是火場應變的「佛腳」,大家都沒經驗,也不知道是什麼東西?其實這個東西近在眼前,接下來的這簡單的應變流程,就是「佛腳」,請大家務必牢記。
「不燙有煙」

白雪這場火災起火處在 2 樓的 106 號房,如果 200 號房的人發現時之情形為「不燙有煙」,代表火勢還侷限在 2 樓,尚未開始向上延燒,此時 200 號房的人因唯一向下逃生的路徑已被濃煙堵住,依上圖之原則,必須先選擇「避難」,且因有濃煙所以必須「低姿勢、開房門」,接下來選擇「水平跑到最安全的區劃」。
所謂「最安全之區劃」,係指距離起火點最遠、又有未被堵塞之出口或窗戶,也就是 208 號房,在火災後的照片中,我們的確可以發現 208 房是最乾淨的,絕對是一個臨時避難的最佳選擇。(圖 4)

(圖4)

在「水平跑到最安全的區劃」的下一個步驟是「關房門、塞門縫」。因為安全區劃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,就是能夠將火煙阻隔,所以像走道或穿堂這種沒有門阻隔的另一空間,都不算是安全區劃。既然安全區劃有門,為防止空氣流向火源助長火勢或防止濃煙竄入區劃,就應該將門關上並將門縫塞住。這個動作一定要記得做,否則就前功盡棄。
最後是「等待救援、設法逃生」,這包括兩個部分,等待救援及設法逃生。到底應該等待救援或設法逃生,取決於你所處的環境。一般而言能夠逃到「最安全的區劃」時,且完成「關房門及塞門縫」,等待救援應為上策,但如果現場有可以使用之避難器具或安全之逃生路徑,也可以選擇逃生。
相信 200 號房在不燙有煙的狀況下,當時選擇上述的避難逃生作為,應該就能「活著離開」。
「燙且有煙」

現在讓我們來討論摸門把以後,發現燙且有煙之情況,代表發現火災時間已經較晚,因為白雪大旅社發生火災時,警報器有動作,所以住 4 樓 301 號房的客人聽到後立刻沿著室內直通樓梯逃至地面,而 200 號房的人如果發現的早也應該逃得出去。所以如果察覺火災已經是燙且有煙,一定是太晚決定逃生,此時危險性就大增,並代表火勢已沿著室內直通樓梯,向上竄升。而位在 3 樓的 200 號房正首當其衝,再加上 200 號房是木板隔間,此時火勢在很短時間內就會延燒至室內,為了避開濃煙及高溫之侵襲, 200 號的人一定要低姿勢開房門。
接下來就是跟「不燙有煙」的應變作為最大的差異,也就是必須「水平爬到最近有出口之區劃」。所謂「水平爬到最近有出口之區劃」就是 210 號房。(圖 5)

(圖5)
為什麼是 210 號房?因為 210 號房位在角落,跟 208 號房之原理一樣,空氣不容易對流,火勢不容易往 210 號房延燒,且 210 號房有一個浴室,浴室內有直接通像戶外之窗戶。萬一塞住門縫之後,還是有濃煙冒進來,代表火勢已經逐步逼近,此時爬出窗戶後,又有一個突出屋簷,人躲在屋簷時,剛好可以利用窗戶外的牆壁保護自己免受火災侵襲。接下來等待救援或設法離開,存活機率會很大。(圖 6)

(圖6)




《待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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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雪大旅社七個人如何不死之八 文/圖 林金宏

談到這裡,很多人會問,我如何知道哪個房間有出口?旅館房門都上鎖,屆時如何進入?
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回歸到「事前充分準備」。當我們養成習慣,事先思考火災發生時最佳之避難逃生動線,就會發現不知道哪個房間有出口是個大問題,這個答案找不出來,就不知道哪一條才是最佳避難路線,所有避難逃生就會功虧一簣。此時我們可以請教旅社之服務生,事先瞭解狀況,並觀察房門上鎖時,從房外是否很輕易就能破門,一般用喇叭鎖之房門(如白雪大旅社)很容易就可以破壞,如此一來,才有機會活著離開。
有人可能會想到,萬一門是不容易從房外破壞之結構,怎麼辦?基本上門不易從房外破壞,大部分是金屬材質,其周邊結構很少用木板,此時可以考慮留在房間避難。還有一個最佳解決方法,就是聽到火警警鈴聲時,千萬不要遲疑,立刻逃生,即便是誤報,我們就當作運動,再慢慢走回房間即可。
或許有人也會問,在這場火災中有很多人逃到頂樓獲救?他們選擇之路線,跟文中之避難逃生流程圖不同,又該如何解釋,這也是大家常問的問題,火災時,我到底可不可以逃到頂樓?
記得鄧小平說過:「不管黑貓、白貓,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。」同樣,我今天也可以說:「不管向下、向上,能夠活著離開就是對的方向。」乍聽之下很有道理,但重點是我們要如何判斷哪一隻貓會抓老鼠?那一個方向才能活著離開?貓抓老鼠還可以利用實驗判斷,但火災不會給你第 2 次機會,就像過去我說過「錯了再試是成長,錯了再見是火場。」
所以能不能逃到頂樓,必須取決於發現火災時之狀況及所處地點與起火點之相對位置。基本上能夠逃到頂樓獲救,大概也都能選擇水平避難而獲救。尤其火煙往上,在往上逃的過程,常常會遭遇濃煙侵襲,如果距離頂樓太遠,能夠順利逃到頂樓之機會就銳減。
96 年 4 月 17 日 台中大里市優美第大樓發生 1 件 3 人死亡的火災,起火是 1 棟 10 層樓鋼筋建築物,屋主家住 7 樓,中午發現家中發生火警,立刻帶著兩個小孩奪門而出並向上逃生,後來 3 個人只往上跑了 1 層樓,全部在 8 樓電梯口就喪命。 對照白雪大旅社之狀況,分析表如下:

白雪大旅社203 房
白雪大旅社306 、 312 、 317 房
台中大里市優美第大樓

起火時之狀況
人已罹難,無法查證
看到白煙
看到火
逃生點與起火點之相對位置
在起火層上方1 層樓
在起火層上方2 層樓
跟起火層同一層
逃生點與屋頂
之相對位置
距離屋頂 2 層樓
距離屋頂 1 層樓
距離屋頂 4 層樓
向上逃之結果
死亡
活著離開
死亡
從上表分析中,可以發現距離起火層在 1 層樓內,發現火災時看到的是火或濃煙,向上逃之距離都只有 1 層樓,結果都是死亡。
或許每個火場之結構及內裝均不同,燃燒結果也可能會不一樣,但最起碼上表之結果可以做為參考,再加上當時 306 、 312 房客均說「他們看到白煙,決定往上跑時,白煙變成黑煙,沒有熱。」所以選擇往上跑之前提,最好是火災初期,也就是還沒有看到黑煙且距離屋頂平台在 1 層樓內,否則建議水平避難。
談完 200 號房,接下來看看 202 、 203 號房的人應該如何逃生。

202 及 203 號房均有直接面對大馬路之窗戶,也就是房間內有第 2 個出口,所以要選擇的是右側紫色之原則。
其實這種情況很簡單,就是發現有煙就關起門、塞門縫避難,然後從窗口逃生或待救。其中需要考慮的是其他房間都是不燃材質,只有你所處房間之隔間材質如果是木板,大概只能支撐 3 ∼ 5 分鐘,可能要選擇就近跑到其他房間避難。另外 111 及 555 號房之客人,如果發現火警太晚,從燃燒理論及房間事後之燃燒跡證,也應該適用上述原則,「先關門避難」,再「謀求逃生」。
經過仔細分析,我們可以發現白雪大旅社這 8 個不幸罹難者,都有存活機會,這也證明火災現場真的很危險,但是不懂火災應變原則更危險。以前每次看到媒體指責消防隊救火不利,心裡會想為何有人因為車禍而死傷,交通警察不會被指責,但火災只要有人喪生,消防隊就會被檢討、被處分,為什麼對消防人這麼不公平。
最近終於想通了。車禍發生時,在發生剎那就已經注定傷害程度,跟交通隊到場快不快沒關係,其他意外事故如掉到樓下摔死了、登山墜崖跌死了、被熱水燙死了、飆車摔倒殘廢了…,也一樣在發生剎那就已注定傷害程度,如果預防沒做好,等到發生時,我們就無能為力了。但是火災不一樣。只有火災發生剎那,所有傷害都是未定之數,我們還有時間應變,消防隊到場快慢,會左右生死,民眾應變對錯,會決定存亡,應變不一樣,結果就不一樣,生與死一切操之在我。
這也是火場有人喪生消防隊會被指責的主因,因為民眾認為消防隊是有機會救人,卻沒有能力做到,同樣這也是所有災害預防知識中,消防知識是最重要之理由,因為所有意外結果我們都承擔不起,但只有火災結果是我們可以改變。
想要改變結果,必須先改變自己,開始努力學習消防知識吧!
最後還是要提醒「活著離開」三大原則,請大家務必牢記「事前充分準備」、「及早察覺火警」及「正確迅速應變」,就能將「危機」化為「生機」。



《全文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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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災調查真的是不容易...林先生整理的很仔細...
希望大家對集合住宅的消防安全觀念能借此增廣見聞...
^^"

以上文章轉自 消防署網站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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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3-15 15:30:12 | 顯示全部樓層
我之前就看過這篇文章寫的真的很好,林專委不像某某長官叫幕僚去現場看之後再由其他人做報告後掛名,他是真的去現場實地踏勘後才寫的,重點他不是以火調人員的立場去寫,而是以受困者的角度分析後作為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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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4-17 07:28:09 | 顯示全部樓層
很棒的文章
大推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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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4-18 10:24:42 | 顯示全部樓層
活著離開好像在那裡有聽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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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5-4 16:32:47 | 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JASON1022 於 2010-4-18 10:24 發表
活著離開好像在那裡有聽過?


就林金宏專門委員的書呀...
很不錯喔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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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5-18 02:27:05 | 顯示全部樓層
好一個如此詳盡的文章
很讚!
很有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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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5-18 21:28:06 | 顯示全部樓層
推薦!!!!!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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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5-21 19:12:10 | 顯示全部樓層
林專委寫的真好
讓我對逃生與避難又有更深一層的瞭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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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2 09:04:21 | 顯示全部樓層
林專委寫的真的很棒
很引人入勝
也謝謝分享的大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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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3 08:51:18 | 顯示全部樓層
這個議題我覺得可以去參考有關警大簡文賢老師的報告喔
他對於醫院火警裡面有很多的檢討和論點
監察院的彈劾書也可以參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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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4 13:49:30 | 顯示全部樓層
好像是叫林x宏....是不是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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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4 14:46:41 | 顯示全部樓層
內容很棒,也讓我釐清很多觀念.....推薦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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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7 12:11:21 | 顯示全部樓層
這篇文章真的非常的棒
讓我增廣見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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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16 23:02:49 | 顯示全部樓層
回復 8# blackdog777


    哇!!看好久..不過..好棒的分析!!
    學到許多...謝謝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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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鬱悶
    2020-5-11 11:13
  • 簽到天數: 1 天

    [LV.1]初來乍到

    發表於 2010-11-25 13:57:17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分析的好精采喔~~超厲害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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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0-11-28 07:41:47 | 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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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1-4-10 02:40:58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這篇文章分析的好仔細喔
    真是讓我增廣見聞
    非常棒
    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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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1-4-10 15:27:25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呼!終於看完了
    收穫頗多,
    搞懂了避難與逃生的差別!
    事前充分準備很重要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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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1-5-12 19:24:29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不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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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鬱悶
    8 小時前
  • 簽到天數: 1257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發表於 2013-4-26 20:32:13 | 顯示全部樓層
    謝謝提供資料
    受益良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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