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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的每日心情 | 擦汗 2023-2-7 22: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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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: 5 天 [LV.2]偶爾看看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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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北漂的南部學長姐,相信您們跟小弟都有一樣的困擾,都已經四十好幾了,但還是得在北部為家庭生計打拼,只為能集休多天假,然後回南部好好跟家人團聚。但相聚的時間總是只有3~5天,沒辦法滿足家裡每一個人的需求!無奈考績不漂亮,也沒像其他人一樣有好的關係背景,能夠順利光榮返鄉服務,只好年復一年地等待能夠有資格參加統調的機會,
不知各位學長姐有無看過消防署的統調相關規定(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十條)其中幾項:
1.50歲以上不能參加統調
2.連續三年考績乙等不能參加統調
光這2點就讓一堆沒有好關係及努力沒被認同的學長姐止步了!
第一點說真的,50歲以上就不能參加統調,其依據是什麼?難道是年齡歧視嗎?年紀大體能條件好不能參加嗎?50歲以上學長姐的父母也至少快80歲了,難道不能統調回鄉陪伴父母盡孝道嗎?
再來第二點,這應該是小弟看過最不合理的規定了,如果學長姐不幸連續三年乙等,很抱歉,那就必須等到第六年才有資格填寫統調,
(假設是乙.乙.乙.甲.乙)的話,我也有遇過連六年乙等的學長,那就必須等到第十年才能填統調,真的會等到天荒地老!
各位學長姐看看"公務人員陞遷法"和"警察人員陞遷辦法",都沒有像消防署這樣嚴苛的統調限制,警察只要連2年乙等就能參加警政署的統調(連2年乙很難嗎?),而且還一年四梯次的統調。其他機關也是最多2甲1乙就有資格去調動(可看"事求人")
或許會有其他學長砲小弟或酸小弟,不爽就不要來當消防。但是消防界都知道,能順利調回故鄉服務、與家人團圓的學長姐,都是費盡千辛萬苦才光榮返鄉,讓小弟好生羨慕。可惜小弟找不到好關係及獲得長關認同,只好繼續在北部守護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。
相信那些已接近統調年限還懷抱著一絲希望想回故鄉服務的學長姐,故鄉年邁的雙親及想能有多點時間相處的妻小,都在期待著能返鄉團聚!
希望消防署願意修改統調的規定啊!取消這2點規定,讓每位北漂學長姐都能有機會返鄉服務,也不用在此板買返鄉車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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